天主[上主、雅威、厄耳、厄罗音、厄里雍、至高者]

(God,Deus[El;Jahve,Iahve;Eloim,Elyion;MostHigh,Altissimus])

02class旧约里天主的概念

上古时代的人,没有不相信天主或神明存在的。这种信仰引导他们的生活,包括个人、家庭及社会性的生活。他们应遵行的道德诫命,都是至上之神或神明的旨意。古时没有无神论者,柏拉图所谓「无神者」(Atheos),仅指那些不恭敬其国家公开敬礼之神的人。在旧约中,「无神者」特指将天主法度置之不理而生活放纵的人,见咏14:1:愚妄的人心中说:「没有天主」(咏53:1;依32:6将这种愚妄态度描写得极为生动)。一直到希腊文化时代,以民从来不曾感到有证实天主存在的必要。天主的存在是最真确实在的事,人不必证明天主的存在,只应寻求他。见申4:29;匝8:21;耶29:13;欧5:6,15;索2:2;咏40:17;69:7;:3等。自从希腊怀疑哲学和伊壁鸠鲁的思想进入以民之间以后,智的作者提出了因果的原理,不仅证明天主的存在,也揭示了他的威严和弘德。见智13:1-8;罗18-20。人既不必要去证实天主的存在,那么,他的义务就只限于寻求天主(亚5:4,6,14),即归向天主。今问:此天主是谁?他是列祖的天主,而且是造成天地,治理万物的主宰。圣经从创世纪首句到默示录末句,只认识这位惟一无二的天主。笔者以为一神论是人类原始的宗教。这纯净的宗教,由于人的放肆于恶,日趋堕落,于是所谓自然宗教,便应运相继而生了(智13:8-14)。真天主给以民启示的真宗教,乃是归于原始的宗教,即惟一神之敬礼。那么,如果有人诚心信仰惟一的真天主,这种信仰不一定因为四周的人都钦拜偶像就要改变;相反,如果真天主保护这些信服一神的人,这种信仰和由这信仰而生出的敬礼,按本性来说,不是照社会学派(Durkheim)拟定的规则而发展,也不是按进化论者所发现的原则而前进,却是自我发展,有如一个生活的有机体,顺序渐进,由小而大,由不完美而至于完美。这是圣经所表示的真宗教的面目。因此,现代的人所信仰的天主,正如巴斯噶(Pascal)所说,不是哲学家的天主,而是列祖、诸先知所崇敬的天主。可是圣经有些地方,似乎证实连在梅瑟蒙受天主的启示,并把启示宣传给选民之后,以色列人民还一面相信自己的天主——「雅威」,是惟一的全能的天主,而另一方面,也相信其他的民族具有自己的神明,即他们应敬礼的神,例如民11:24;撒上26:19;列下3:27。这种现象如何能与天主的启示相合?一些学者为解答这种疑难,将惟一神论分为两种:一种称为实行的惟一神论(MonotheismusPracticus),另一种称为理论上的惟一神论(Monotheismustheoreticus)。这种讲法确有至理,即连现代的基督徒虽然多少次保存着正确的信仰,但不常按照这信仰而度生活。还须注意,以色列人居住在四周都是敬拜邪神的民族中,关于教义、道德和礼节,不能不受那些异教民族的影响。

其他学者仔细研究以色列宗教史上这种现象说:人应该注意民俗化的宗教和正式的宗教,前者所显露的缺点,如果研究得好,会引人对后者,即正式宗教的美德,更加了解;同样,研究正式的宗教,再将它与民俗化的宗教作一比较,也会使人了解,人在精神上能够堕落到什么地步!

那么,在以民的宗教史上,就连一点进化也没有吗?进化是有的,但那只是天主启示自己是惟一真神这种信仰的一种自然顺序的进化。以民所保持的这种绝对的惟一神的信仰,在人类历史上是惟一的独有现象。埃及法郎阿克纳东(Akhnaton)于公元前第十四世纪,也曾尝试过要建立一个惟一神的宗教,但他一长逝,他的试图也跟着完了。波斯的玛次达(Mazda)宗教,虽然有些地方也相似以民的惟一神论,但绝不能说它在公元前约五百年中,影响了犹太教;公元前第五世纪以后是否影响过,学者的意见很不一致。但不论如何,谁都承认波斯的一神教,由于主张二元,一善一恶,不能说是纯粹的惟一神教,虽然关于伦理,就如佛教「净土宗」一派一样,它真达到了高峰,而且甚感人心。

1、天主的超越性

在阿克纳东著名的太阳歌内,神只居于万物之内;阿氏之惟一神教,未全然脱离泛神论和内在主义的谬误。斯多噶派的思想也不例外。换言之,高度文化民族的宗教,连那些明明趋向惟一神主义的宗教,从未能脱离泛神论及内在主义的迷惑;反之,天主的的超越性,既可在一些原始民族的宗教中找到,又在以民的宗教中,随处可全然纯正地发现。

按照东方宗教的讲法——中国上古的一神主义,「天」或「上帝」的概念,笔者以为是特殊而可惊奇的——神只的势力自限于一带地区(见列下5),但以民恭敬的「列祖的天主」的统治,却是无远弗及,无地区,无国家,无大帝国能阻碍它。天主超越空间,连他存临的圣殿,也不能容纳下他:「上主,以色列的天主,天和天上的天,尚且容不下你,何况我所建造的这座殿宇」(列上8:23-27;亚9:3-8;咏:7-12)。天主并非大自然界的一部分,而是它的造主和主宰,因为万物是他,而且为了他而造成的。连被一些民族崇拜的太阳、月亮、星宿,也只不过是天主为了人的益处,而创造的东西。诸民族和一切大帝国,在他面前,似乎毫无价值:「看哪!万民像桶中的一滴水,如天秤上的一粒沙;看,岛屿重如一粒灰尘。黎巴嫩不够当柴烧,其中的野兽不足作燔祭。万民在他面前好像乌有,在他看来只是空虚净无」(依40:15-17)。

天主超越性的这端道理,除了极其彰明他的创造工作外,同时也驳倒神体流出说(TheoriaEmanationis)。万物不是由天主本体流出的,而是被他强有力的话,从无中造成的(创1-2:4;依42:5;45:18;咏33:6-9;:5等)。

因着盟约,以色列成了上主的民族和特产,可是这层密切的关系,一点儿也不限制天主对其他民族自由的作为。先知们不断宣传以民的地位,完全出于天恩;天主原来能够拣选其他民族,却选了以民,并不是因为以民有特别的功劳,而只是出于天主自己的圣意,见亚

除了空间以外,天主也超越时间,换言之,他是时间的主宰,他绝不受在时间中所发生千变万化事故的影响。在时间以前,即「群山尚未形成,大地寰球尚未生出,从永远直到永远,你就已经是天主」(咏90:2),千年在他面前有如昨日,万物都要新陈代谢,但是天主却永存不变,他的寿命无尽无限(咏:12,13,25-28)。因此,天主说:「我是元始,我是终末」(依44:6;48:12)。天主的生命是绝对完美的,既不能减少,也不能增添(约7:20;35:6);明乎此,就容易明了他是惟一无二的天主,他创造一切,超越一切,他什么也不需要的这端道理。在这里很值得注意的,是以民四周的宗教,在「巴耳」(Baal)男神之旁,总是安置着一个女神;可是在以色列的宗教中,绝非如此,甚至在希伯来文内,连女神这个名词也没有。这事实间接足证明一切生命,都是由他全备满盈的生命而来的;为传递生命,决不需要两位性别不同的神明。

与天主的超越性极密切相连的是他的威严,他的神圣,他的永生,他的不可达的光荣。

a、威严:没有谁,没有甚么可与天主比拟(依40:18),在他以外,没有别的神(依44:6),他完全是「属其他范畴的另一位」,不像软弱的人(户23:19;依45:9-11;欧11:9)。因这种威严,亚巴郎在天主面前承认自己是「尘埃灰土」(创18:27),梅瑟脱鞋掩面(出3:5,6),基德红和玛诺亚恐惧非常(民6:22;13:20,23),依撒意亚害怕丧失性命(依6:4;出33:20)。

b、天主的「神圣」或「圣德」:可说是说明他超越性的另一名词。圣德或神圣,是天主最特殊的性质,可说是他的本性;他是圣,惟有他是圣的(依40:25;哈3:3;约6:10;撒上2:2)。既然「圣德」是天主的本性,所以天主起誓时,或指自己,或指自己的圣德(亚6:8;4:2)。天主的光荣不外是他的神圣的表现,由于这番深意,天主乃说:「当我把你们由异民中领出来时,我要悦纳你们,好像甘饴馨香;如此,藉着你们,我要在异民眼前显为神圣」(则20:41,42;28:22;38:16;39:27)。读依撒意亚的神视(依6),念「天主经」的「愿你的名被尊为圣」(玛6:8),可知天主的神圣与光荣,也是紧连在一起,而不能分的。凡是属于天主的,自然是神圣的,或应该是神圣的。为此,天主的帐幕、殿宇、耶路撒冷城,以及他显现的地方都是圣的;司祭、肋未人也是圣的;一些节日,尤其是安息日,都是圣的;给天主献的供物是圣的,以色列选民也是圣的;由于此,基督的教会——「天主的新以色列」(迦6:16),天主诚实的百姓(罗11:17-23),亚巴郎真正的后裔(迦3:7,29),是由圣者形成的(格前1:2;6:1,2;格后1:1;13:12;罗16:2)。既然以民和基督徒特别属于天主,他们也该是圣的(肋11:44;14:1;20:26),「成全的」,「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,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」(玛5:48)。

c、天主永生:这种概念,按照犹太经师,已含蓄在「雅威」——「自有者」这圣名内,故此,现代的犹太人,把这圣名译作「永在者」。至于圣经上记载天主永在性的地方,多得不可胜数;最明显的是:「我是元始,我是终末,在我以外,没有别的神(依44:6;48:12等)。

d、天主是不可即,不可达的:除非他接近人,人只能认识他的存在,他的德能(智13:7;罗1:21),可是终不能接近他。关于这端道理,圣保禄将旧约的教训加以摘要详明地解释说:「在预定的时期,使人看见这显现的,是那真福、惟一全能者,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,是那独享不死不灭,住于不可接近的光中,没有人看见过,也不能看见的天主。愿尊崇和永远的威权归于他,阿们」(弟前6:15,16)。

我们若注意天主的本性,可知他绝对地超越一切(TranscendentiaDivinaeEssentiae),但若注意他的作为,则知他真实地存在于一切内,扶持一切,保存一切(ImmanentiaDivinaeActionis)。圣保禄在雅典,就非常清楚地讲过,天主的作为,无物无所不内在这端道理:「其实,他离我们每人并不远,因为我们生活、行动、存在,都在他内,正如你们的某些诗人说的:原来我们也是他的子孙」(宗17:27-28)。天主的作为无所不内在,这在自然界的现象里可以见到——这些现象直接归属于天主,按闪族语风,多不提近因——比如:「他降雪像羊毛,他撒霜像尘末;他抛下冰雹,有如饼屑:因他的严寒,水便冻结;……他一吹起他的和风,冰水即刻流动」(咏:16-18;参见约38-40等)。

除自然界的现象外,历史的演变也逃不脱天主的统驭,历史是天主推动的,天主是历史的主宰,正如是自然界的主宰一样;不仅选民,普世万民都是天主领导的。天主使用圣人和坏人,选民和异民;他给每个人规定了生活的目的,也给每个民族分配了自己的使命。这端高妙的道理,特别见於先知书。天主的另一名号「君王」,好像是这端道理的口号。关于「天主是君王」的名称,见户23:21;依6:5;24:23;33:22;41:21;46:6;52:7;耶10:7,10;拉1:14;咏24:7;47:9;93:1;96:10;97:1等。

连贴合在天主身上的那些拟人法的言词(Anthropomorphismi),也指明天主的作为是无所不内在的,天主的权势是至高无比的。圣经上把人的一些行为动作,运用于天主,最常见的是:居住、乘坐、醒来、出来、前行、巡游、离开、踏遍、打击、交战、击杀、得胜、睡着、追念、忆及等。天主住在天上,住在高处(依33:5;咏2:4等),住在熙雍山(依8:18;9:12等),住在圣所(咏22:4),住在以色列子民中(户35:34等);天主降下(创11:7),天主出来(匝14:3),天主醒来(咏7:7),天主巡行宇宙(亚4:13;米1:3;哈3:12等);天主乘云(依19:1),交战打击(依27:1;耶12:12;25:29;哀2:4;3:12;则5:2;14:20等);天主睡觉(咏44:24等),天主记忆追念(咏20:4;哀5:1等)。天主的口或口唇表示他的话,他的命令或神谕(依1:20;34:16;58:14;62:2;耶23:16);天主的「舌头」与「口唇」,意思相等(依30:27);天主的圣容或慈颜,表示他的爱护(户6:25;咏80:4,8,20;申31:18;32:20;编上16:11);天主的手或右手,是指天主的能力和权势(出15:12;申4:34;32:39;约12:9;出6:6;耶21:5;27:5;32:17);天主的心,亦如人心,是指七情的住所(创6:6;耶31:20等)。

2、论天主有位格

为了解天主有位格的道理,有两条路可走:哲学的和启示的路。神学家用这两条殊途同归的路,讲解这适合于天主本性及天主作为的道理。本段只就圣经的启示解释天主有格位人是按照天主肖像造成的(创1:26),这等于说人相似天主,人在身上具有,且应有在天主身上所有的几点。人相似天主这端道理,包含许多深奥的教义,学者的解释也有好几种;但大都是说:人相似天主,是因为人,有如天主,是自由的,有明悟的,有意志的,就是说,是因为人有理智,有意志,有记忆。从这个肖像——人,推论到造了他的天主,人自然应明白天主是自由的,有智慧的,有意志的,即天主是有位格的。天主的「我」,天主指自己而起誓,天主的名称,如父亲、牧人、新郎、君王等,无不表示他是有位格的;由于是有位格的,故此,他有计划,而且时常实行自己的计划,这计划包括一切时期和一切人士的计划在内,这正是指明天主是全能全知的,即有理智,有意志,是有位格的天主,见依46:10。除了使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,人无法表示有位格天主的奥理、天主的本性及其作为。事实上,当天主亲自将自己启示给人,当人,尤其天主的人——先知们——对大众讲论天主时,就利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,以指明天主是有位格的:出4:4;欧11:1;依64:7;拉2:10;耶2:2;31:9,20;撒下7:14;智2:16;米4:6;索3:19等。

在世界上,「心」和「面容」是某位的特点,而圣经说的正是天主的「心」及「天主的慈颜」,见创6:6;撒上13:14;列上9:3;耶3:15;咏33:11;出33:14;约1:12;咏8:6-9,17;31:31;德17:6-8等。

结论:天主有位格的道理充满全部圣经,如果不坚持这端道理,不但圣经成了一个使人丝毫无法懂得的谜,即世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存在,也成了一个人无法解释的谜。约38-41一段,在旧约全书中,也许可作这结论的论证和最清楚的解释。

3、论天主满盈的生活

当我们读旧约时,非常清楚的看到,天主是有位格的,他不是「某某东西」,而是「某一位」;指示他的「我」字和他的「他」字,是指一个绝对的「位格」,一个具有绝对满盈生活的位格。这个「位格」天主,连在他的天使身上,也找不到与自己相对的另一位格。那么,天主绝对满盈生活是否还包含与自己位格相对的其他的位格?我们由新约的启示得到一个肯定的答覆,即我们得到天主三位一体的启示。但在旧约中,这端道理,未见端倪,更未能得窥全豹,因为仅在准备阶段。固然,在旧约里,有时也实在记述天主的圣言,天主的智慧和天主的(圣)神,好像人格化了,也许可说,位格化了。但这番现象,仅是文章的词藻吗?似乎不能;是天主圣三的启示吗?尚嫌不足;只是给天主圣三的启示在准备道路的一项极珍贵的教义而已。

关于人格化的「圣言」,见依9:7;55:11,12;咏:20;:15,尤其是:89:「上主,你的「圣言」存留永远,它坚固而不移,好似苍天」。

关于人格化的天主「(圣)神」,在盖2:5记载有:「我的「神」常存在你们中间,你们不要害怕」。参见厄下9:30;依63:10;智1:7等。

关于人格化的天主「智慧」,见智慧篇及约28;箴8:22-36;德24。

如果把旧约中论天主的教义与新约的启示作一比较,谁也看得出旧约的启示是缺而不全的。它好像在渴求一种另外而更丰富的启示,使它美满,使它完备;可是如果我们把旧约这端论天主的教义,与其他大宗教作一比较,即可看到它的伟大,它的惟一而独有的权威。

参见智慧、精神、圣神、言、三位一体奥义、敬礼、圣洁、圣洁法律。

三、新约内的天主概念

主耶稣讲论的天主,就是旧约上讲论的天主,所不同的只是耶稣将天主的本性、德能、作为,给人类全部启示了而已。

耶稣启示的天主,是造天地万物的至上之神(谷10:6;13:19;若17:5,24),是列祖的天主(谷12:26;参见玛8:11;路16:23等),是曾颁了十诫的天主(谷10:19),是人应该全心、全力去爱的天主(谷12:29;参见申4:4-14)。

晚期的犹太人,想更进一步形容天主崇高的超越性,所以习惯说天主住在第三层或第七层天上,更喜用「天」、「上天」、「威严」等字,以代替天主的名字。耶稣有时也顺从了这种习俗(玛5:34-37;参见希1:3)。可是耶稣通常重视的是宗教的真诚精神,即伦理的要求。他并没有废弃礼仪,只不过特别劝勉世人要以赤心去服事爱慕天主(玛5:17-48等)。

耶稣启示的天主,固然是无穷无限的仁慈天主,但同时也是至公至义的全能天主(玛10:28;23:15-39;24:36-51;路16:19,31;17:1,2等)。天主既是全能的,所以是他在推动着人类的历史,并引导人类达到自己的目的;是他在准备末世的事,因此,末世的事,也只有他知道(谷13;玛24:1-28;路21:5-24)。

耶稣给信仰他的人,宣告并赏赐救恩,给拒绝信仰的人,预告末世时的永苦(玛7:21;11:22;路10:12;谷8:38);但天主的至仁和至义是分不开的(玛18:23-35;路6:28),所以如果人遵行爱人的诫命,就时常蒙受天主的怜悯和宽容(玛25:31-46)。

以上所述,可说是耶稣福音的基础,可是耶稣启示的特点,不全在乎此,而在乎宣称天主是至善的,常宽赦人罪的,常赏赐人恩宠的大父和慈父。

在旧约经书和晚期的犹太教作品内,通常称天主为人民之父或君王之父,但从未称天主为个人之父;耶稣却以家庭的关系,给人揭示天主真是众人的大父,尤其是耶稣信徒的慈父(若1:12,23)。天主是众人,尤其是信徒的父亲这端道理,依据的是圣三奥理,另外依据圣子降生的奥理。「我们得称为天主的子女,而且我们也真是如此」(若一3:1)的这种恩典,可用若望对天主下的新奇的肯定语「天主是爱」(若一4:8,16)来解释:身为「爱」的天主,在自己可爱的圣子耶稣内(若一4:9;罗5:6-11;8:31-39等),把自己的爱情赐给我们,在他内使我们成为自己的义子,自己可爱的子女(若一3:1,2;罗1:7;11:28;弗1:6等)。耶稣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内在生活,即是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奥理:这算是从亚当起到耶稣再度来临为止,天主启示的绝顶,换言之,天主圣三的道理,使我们稍微明白圣子降生,耶稣救赎人类及圣教会等奥义。明乎此,我们便明白(1)天主在耶稣身上完全将自己启示给世人(若14:9-11;希1:1-4;格后4:4,6等);(2)我们藉着基督「才得以进到父面前」(弗2:18等)。

赞赏

长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北京哪家医院看白癜风最好
北京治疗白癜风最佳药物


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luosihaibao.com/lshbzqxz/1519.html